top of page

隐私政策

长乡行政书士事务所(以下简称“本事务所”)就本事务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中,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用户信息的处理,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1. 用户信息的定义及收集方法本政策中的“用户信息”是指本公司依据本政策收集的、与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通信服务上的行为履历以及其他与用户或用户设备相关而生成或积累的信息。

我公司为本服务所收集的用户信息如下:
(1)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职业等个人资料信息(2)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地址等联系信息(3)IP地址

(4)引荐来源(5)服务器访问日志信息(6)Cookies、ADID、IDFA 和其他标识符

(7)用户通过输入表格等输入或发送的其他信息。


2.使用目的本服务使用用户信息的具体目的如下:
(1)提供、维护、保护和改进本服务,包括接受预订、验证身份、结算服务费用等。(2)测量用户流量和行为。(3)发布、显示广告并测量其效果。(4)处理有关本服务的咨询等。(5)处理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服务的条款、政策等(以下简称“条款等”)的行为。(6)通知您有关本服务的条款等的变更。


3. 要求停止使用 用户可以要求停止收集或使用其全部或部分用户信息。

此时,我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停止使用。

另外,如果某些用户信息的收集或使用是本服务的先决条件,则本公司仅在本服务的继续进行终止时才会停止此类信息的收集或使用。


4. 向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在未经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将用户信息中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本事务所为达成使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时。 (2)因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3)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业务合作伙伴或信息收集模块提供商时。 (4)为配合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或其委托人依法履行职务,需要取得用户的同意时,可能妨碍该职务的履行时。 (5)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令允许的情况。


5.安全管理措施本事务所将制定规章制度并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和纠正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或损坏。

为实现上述目标,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为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及个人数据,我们将实施法律和准则规定的措施。 (2)对于我们获取的个人信息,除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数据外,我们将以电子方式屏蔽所有数据。
(3)将个人信息处理外包给外部方时,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禁止泄露或再次提供此类信息的条款。
(4)技术安全措施,例如引入系统来防止未经授权的外部访问或恶意软件入侵处理个人数据的信息系统


6.个人信息的公开如果用户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要求本公司公开个人信息,我们将在确认该要求是来自用户本人后立即向用户公开该信息(如果该个人信息不存在,我们将通知用户该情况)。

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令,本事务所没有义务公开该信息的情况除外。

此外,在公开个人信息时,请求者每次请求需支付1000日元的费用。


7.个人信息的订正及停止使用等当用户以个人信息不真实为由,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订正个人信息内容时,或以超出事先公布的使用目的范围处理信息,或以虚假等不正当手段收集信息为由,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停止使用时,本事务所将在确认该要求是用户本人提出的后,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个人信息内容进行订正或停止使用。

如果决定不予更正或暂停使用,将会通知用户。
如果用户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且公司认为有必要遵守该请求,公司将在核实该请求来自用户本人后删除该个人信息。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令,本公司不承担更正等或停止使用等义务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


8. 隐私政策的变更程序 本事务所将根据需要变更本政策。

但若本政策发生依法需要用户同意的变更,则修改后的政策仅适用于按照规定方式同意变更的用户。

若本政策发生变更,我们将在网站上或其他适当方式公布变更后的政策生效日期及内容,或通知用户。

联系我们如果您对用户信息的处理有任何意见、问题、投诉或其他询问,请使用询问表与我们联系。


[2020年1月20日制定]

个人信息负责人:日下雄一郎

bottom of page